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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不愿抚养 未成年子女咋办?

发布时间:2024-02-22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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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庞岚月

抚养教育保护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离婚后,父母对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因离婚而受影响或消除。如父母离婚后,都无意愿抚养孩子,未成年子女应当由谁抚养?

子女抚养引争议

诉至法院化纠纷

唐某和何某因工作相识,多次接触后,两人互有好感,便逐步发展为恋人关系。2016年,唐某和何某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步入了婚姻生活,婚后两人育有一儿一女。几年婚姻生活后,两人的观念渐行渐远,遂于2019年协议离婚,并签订了离婚协议。

协议约定两个孩子都由父亲唐某抚养,母亲何某不支付抚养费,并有探视权。2023年2月,唐某突然联系何某,称自己因患病无法继续工作,无力维持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希望何某能支付一部分抚养费,或将孩子接过去住一段时间。何某认为唐某是以孩子为借口,想要跟自己复婚,对唐某的要求并未理睬。2023年5月,唐某诉至法院,要求将未成年儿子的抚养权变更至何某。

经查证无力抚养

允许变更抚养权

经法院依法征求原被告婚生子意见,其明确表示愿意随被告生活。原告在庭审中提交其于医院住院治疗的病历佐证,其中出院诊断为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被告对原告主张变更抚养关系的证据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相应的反驳证据;被告还称其无固定收入和能力抚养其与原告的婚生子,亦未能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佐证。

综上,法院认为被告身体状况与原告相比较为优越,且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合法收入,应认定被告具有相应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并且原、被告婚生子现已年满超过八周岁,其明确表示愿意随被告生活,应为真实意思表示,故原告要求变更婚生子的抚养权归被告,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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