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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4人获“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快看有你认识的吗?

发布时间:2022-09-15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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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小平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近日,达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相关规定,决定授予万源市大沙镇关庙坝社区居民张超、渠县三汇镇客运公司职工刘平、渠县贵福镇贵福社区居民曹双全“见义勇为勇士”称号,追授万源市大沙镇龙井碥村村民罗军章“见义勇为勇士”称号。

罗军章、张超:无惧危难勇救火

2022年1月31日除夕夜,万源市大沙镇场镇的居民和亲人团聚在一起,一边吃年夜饭,一边看春晚,沉浸在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中。当晚10时30分左右,居民家中突然全部停电,随即有人大喊“着火了!着火了!快来救火啊!”急促的呼喊声惊动了街道上的所有居民。

经过探查,原来是场镇上一根电杆顶端的电缆分电箱起火了。此时,火苗已有2米多高,黑烟滚滚,火星四射,迸发出吱吱声响,空气中弥漫着烧焦刺鼻的气味。起火点虽然离地面有8—9米高,但离最近居民楼房顶仅1米之距。该居民楼房顶是木瓦结构的斜顶,容易着火,底楼是烟花爆竹门市,春节期间囤积了大量的烟花爆竹。如果火势蔓延至底楼门市,一旦烟花爆竹被引爆,后果将不堪设想。

眼见火势越来越大,现场围观群众有的呼救、有的打电话,但由于能见度非常低,着火点距离地面太高,镇上没有专业的消防车,迟迟无人敢上前救火。在此危急关头,居住在场镇的居民罗军章、张超不顾自身安危,挺身而出,与烟花爆竹门市业主一道,迅速疏散围观群众,提上灭火器,借着火花发出的暗淡光线,在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奋不顾身地爬到烟花爆竹门市房顶进行灭火施救。

经过几人的奋力抢救,火势眼看就要被扑灭。然而,就在大家紧绷的神经逐渐舒缓的时候,意外再次发生。罗军章在随着火势变换、移动脚步时,不慎从7—8米高的房顶重重地摔到了水泥地面,导致头部、腰部等多处受伤,昏迷不醒。其亲属迅速将他送到万源市中心医院、达州市中心医院进行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于2022年2月6日抢救无效牺牲。最终,分电箱的火被扑灭了,居民们的生命财产得到了保护,但罗军章这个家庭的支柱却轰然倒下,留下妻儿和年迈的双亲。

罗军章、张超不平凡的义举彰显了平凡的质朴情怀和崇高的道德品质,践行了见义勇为、舍己为人的高尚品德,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地群众纷纷表示,“正因为有着这样一群年轻人,我们才有和睦相处、团结温暖的大家庭。”

2022年5月,万源市人民政府追授罗军章“见义勇为公民”称号,授予张超“见义勇为公民”称号;2022年9月,达州市人民政府追授罗军章“见义勇为勇士”称号,授予张超“见义勇为勇士”称号。

刘平:纵身一跃救人命

2021年11月6日15时许,渠县三汇镇客运公司职工刘平和同事李治会在执行石盘至北坝渡运生产任务时,忽然听到码头上游不远处传来“救命啦!救命啦!有人落水,要出人命了!”的呼救声。他们顺着呼救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小女孩正在湍急的河水中央拼命挣扎,脑袋不停上下浮沉;岸上有两个小朋友瘫坐在地上,神情慌张,手足无措,害怕地哭喊着。

刘平和李治会立即放下手中的工具,翻过河边将近两米高的铁栅栏,顺着河堤向落水者的方向跑去。当两人赶到时,落水的小女孩已完全淹没在水中,只能看见头发还漂浮在水面。

见情景如此危急,刘平无暇顾及初冬时节寒冷的河水、凛冽的河风以及遍布河道的乱石,当即向同事李治会喊道“我下水”,衣服都来不及脱,便纵身一跃,跳入冰冷刺骨的河水中,奋力游向落水小女孩。游到落水者身旁,刘平一只手托住小女孩的后脑勺,用力将其托举出水面,另一只手使劲划水,用尽全力游向岸边。经过奋力救援,刘平在李治会的帮助下,终于把落水小女孩拉上岸。把小女孩送上救护车后,刘平已经筋疲力尽,躺在地上呼呼喘气,好一会儿才缓过气来,将湿透的衣服脱下来慢慢拧干。围观群众纷纷向刘平竖起大拇指——“你硬是个大好人!”

在他人落入水中、生命面临危险的紧迫关头,刘平不顾个人安危,毫不犹豫跳进冰冷刺骨的河水里救人,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见义勇为的中华传统美德,向社会传递了正能量。

2021年12月,渠县人民政府授予刘平“见义勇为公民”称号;2022年9月,达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刘平“见义勇为勇士”称号。

曹双全:奋力救火化险情

2021年8月8日,渠县贵福镇遭遇极端暴雨天气,连续强降雨造成场镇被淹,断水断电断气,全镇人民的生活受到了极大影响。贵福社区6组居民张洪平家被贵福镇党委政府设为临时避灾点,张洪平利用自家土灶为避灾居民烧水煮方便面,烧水过程中意外失火引燃房屋,一时间浓烟滚滚、火光冲天。张洪平所住房屋修建于上世纪80年代,为木质结构老式住房,与左右邻居紧紧相连,火势一旦蔓延将会带来不可想象的严重后果,对周围群众和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在此危急之时,刚参加完抢险救灾回到临时避灾点准备休息的社区居民曹双全,全然不顾身体的疲惫,大喊一声“快点救火,不然要出大事情”,随即扛起附近的木梯,架到墙壁上,爬上木梯,率先进行灭火。周边群众见状赶紧找来各种盛水桶具,纷纷到附近水井取水。曹双全在木梯上接过乡亲们递上来的井水,一桶一桶地往着火点浇水。经过40多分钟的扑救,火势基本得到控制。

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由于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加之曹双全在救火期间吸入了大量浓烟,且连续参加抗洪救灾和抢险救火体力透支,以致其脚下打滑,从湿滑的木梯上重重地摔在了水泥地面。现场群众立即将他送到贵福镇中心卫生院进行了初步处理,经医生诊断为脚踝粉碎性骨折,后被送往达州骨科医院进行手术治疗。经过治疗,虽然曹双全骨伤基本痊愈,但是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目前仍不能从事较强体力劳动。

曹双全不顾个人安危,带头救火的行为,赢得了群众的一致认可,诠释并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到了弘扬社会正气、传播正能量的作用。

2021年12月,渠县人民政府授予曹双全“见义勇为公民”称号;2022年9月,达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曹双全“见义勇为勇士”称号。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闫军 廖志立

来源:达州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