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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热线|生孩子医疗费报账政策有哪些规定?

发布时间:2024-04-24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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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廖晓梅

生小孩医疗费报账政策有哪些规定?

万源市居民陈女士咨询:我每年都参加了医疗保险,生孩子的医疗费如何报账?报账时需要哪些资料?具体在哪些部门申请?

万源市医疗保障局回复:若您购买了达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时的医疗费用可以纳入报销,具体如下:一、若您购买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参保居民发生的政策内生育费,由居民医保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医疗费用:(一)顺产一次性定额支付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600元。(二)剖宫产一次性定额支付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300元。(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在原支付基础上增加1000元;有合并症者,增加700元。参保居民因其他疾病须终止妊娠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居民住院医疗费用规定报销,不再享受限额报销。

二、若您购买的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有关规定,支付比例为:按参保人员年龄段和医疗费用高低,实行分段累进支付。(一)46周岁(不含)以下未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统筹基金支付81%、个人自付19%;超过5000元部分至15000元,统筹基金支付83%、个人自付17%;超过15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二)46周岁(含)以上未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统筹基金支付83%、个人自付17%;超过5000元部分至15000元,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超过15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7%、个人自付13%。(三)76周岁(不含)以下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超过5000元部分至15000元,统筹基金支付87%、个人自付13%;超过15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四)76周岁(含)以上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统筹基金支付87%、个人自付13%;超过5000元部分至 15000元,统筹基金支付89%、个人自付11%;超过15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2%、个人自付8%。

全国联网医院,出院即可报销;若出院未报销且参保地在万源市,准备以下资料:住院发票原件(盖鲜章)或电子发票、出院证明(盖鲜章)、费用汇总清单(盖鲜章)、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本地银行卡复印件到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医保窗口进行报销。另外,住院费用报销截止受理日期为次年6月3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如有未尽事宜,欢迎致电万源市医保局电话:0818-8622624。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见习记者  罗丁山)

来源:达州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