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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同意放快递箱,最高罚3万!快递新规即将出台,他们对此有何看法?

发布时间:2024-01-08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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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庞岚月

网购收货地址十分明确,但快递到达后却被短信通知前往到菜鸟驿站或者快递柜自取。相信这种情况许多市民都遇到过并吐槽过。然而,即将在3月1日实施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对多个市民诟病的快递行为,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

记者注意到,《办法》在加强消费者使用快递服务的权益保护方面提出了多项新规。其中,第五十四条规定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办法》即将出台,市民和快递行业对此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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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要相互理解

“快递员在派件时,应该要先打电话告知下取件人,询问下本人意见。”市民刘女士告诉记者,由于自己工作较忙,平时几乎没时间看手机,取件短信来了,也常常被她忽略,她网购的快递经常会在小区的菜鸟驿站“过夜”,甚至停留多日,造成诸多不便。“事先电话通知,在某种程度上也算得上对取件人的尊重。”刘女士认为,《办法》的出台可以规范快递员的派件流程,对于她这样的“忙人”而言是一件好事。

“每天要送的快递那么多,他们的工资又是按计件算,要是每一个快递都打电话通知的话,不太现实。”市民小曼是位网购达人,对于快递员派件不打电话只发短信通知的行为,她表示可以理解。

“不必苛责快递员,自己买了东西难道都不关注吗?”小曼表示,每次在网上下单后,她每天会不定时地查询物流信息,对于快递发到哪儿了、什么时候会到,她都心知肚明,收到短信后,她会第一时间去取件。同时,对于那些快递到了,恰好人不在收件地址的人来说,快递被暂时放在快递柜或菜鸟驿站,也比较安全。

快递员:不事先电话通知有苦衷

“你好,你有一个快递到了,下楼取一下!”1月8日一大早,顺丰快递小哥江志雄出现在麓岛国际小区后大门,将快递一一翻找出来后,他开始给收件人打电话。

对于《办法》的多项新规,江志雄表示,一直以来,派件时他都会打电话事先通知对方,询问收件人的意见,如果对方不方便收件,他才会将快递放进快递柜或是驿站。

对于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规定,中通快递小哥李杨有不少苦衷。

“其实我们也不愿意把快递直接放快递柜,因为放快递柜是要收费的,而这个费用通常都是我们自掏腰包。”李杨告诉记者,很多时候,不是他不想打电话通知收件人,在派件途中,他常常遇到电话联系不到收件人、电话打不通等情况,由于一时半会联系不上,为了节省时间、提高派件效率,他不得不自作主张安排快递的“去处”。

记者走访达城多家快递公司了解到,正常情况下,派件人员是需要打电话给收件人,将快递送到收件人手里,并且大多时候派件人员都能做到。后续,他们将执行好《办法》里的规定。

业内人士:《办法》有利于提升服务意识

“《办法》的新规定对快递企业服务方式提出了新要求,将给予用户更多尊重。”业内人士程先生表示,《办法》的出台,对于那些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给予了明确的处罚措施,有利于整顿市场秩序,提升行业的整体形象。同时还会促使快递企业加强终端投递管理,规范快递员派件流程,提高快递企业的服务质量。此外,还会提升快递员的服务意识。比如,在派件过程中,快递员对客户的快递商品进行必要的保护,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丁畅 实习生 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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