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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住建局印发《2024年建设工程开(复)工实施方案》

不达相关条件不得开(复)工

发布时间:2024-02-27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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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庞岚月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见习记者 田麒薇)近日,为确保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实现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扬尘治理方面的良好开局,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2024年建设工程开(复)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达州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要按照“合格一个,复工一个”的要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不得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不得开(复)工;扬尘治理不到位不得开(复)工;文明创建不达标不得开(复)工;现场所有起重设备、施工机具自检不达标不得开(复)工。

《方案》明确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条件、扬尘治理、实名制管理、文明创建管理共5项开(复)工条件。建设、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对照开(复)工条件开展开(复)工前的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经自查符合开(复)工条件的建筑工地,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交《达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复工申请表》后自行开(复)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收到项目开(复)工申请后,派专人到项目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不符合开(复)工条件的,责令停工整改,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复)工。

开(复)工条件:

(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根据《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标准》(DBJ51/T125-2019)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安全生产条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三)扬尘治理。根据《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四)实名制管理。根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五)文明创建管理。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点位达标指南》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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