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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配引纠纷 人民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3-10-12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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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庞岚月

老人逝世留下遗产,因没有留下遗嘱而产生遗产继承纠纷,人民调解员情理法并用解心结、化矛盾、促和谐。

老人去世后留下遗产

儿子拒分遗产给继母

2022年1月,家住万源市的刘某因病去世,留下了一笔遗产,其家人因遗产继承产生了矛盾纠纷。刘某的遗产共有三位法定继承人,分别是大儿子刘某甲、二儿子刘某乙、刘某妻子周某。2017年,刘某与周某结婚,成为刘某两个儿子的继母,刘某病重时,周某一直忙前忙后照顾刘某。但周某的行为在刘某两个儿子的眼里却是“早有预谋”,刘某的两个儿子认为,周某在结婚后并没有行使到照顾父亲的义务,而且周某与父亲结婚时,父亲就已经身体不好了。所以,刘某甲和刘某乙认为,周某与父亲结婚的目的就是为了钱财,刘某甲与刘某乙表示坚决不会与周某一起分割父亲的遗产。

周某则称自己和刘某结婚并不是为了钱财,是因为自己年纪大了,需要有人陪伴,且在与刘某结婚后,一直都在照顾刘某,反而是刘某甲与刘某乙并没有履行作为儿子的责任。双方均不愿退让,并闹到了法院。

遗产继承调解促和谐

情理法并用解开心结

法院了解相关情况后,认为该案案情较模糊,当事人难以提供相关证据,申请人周某又因年事已高难以频繁往返城区、农村之间,如果立案进入司法诉讼程序所耗费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对于周某来说难以承受。综上情况,法院与当地政府取得联系,协商就该矛盾纠纷问题组织人民调解。

经过人民调解员多方了解,刘某住院期间,周某的确在医院照顾刘某,两个儿子也轮流去了医院照顾,并支付了住院费。周某与刘某结婚之后,双方感情较好,刘某的身体状况有所好转,吃穿住行等方面也有了很大的改观。掌握情况后,人民调解员前往三人家中进行面对面调解,三人在听到人民调解员的陈述之后,均表示情况属实,但刘某甲与刘某乙认为周某嫁进他们家时间这么短,凭什么和他们平分父亲的遗产。人民调解员情理法并用,多次找兄弟二人谈心谈话,最终,兄弟二人同意拿出一部分遗产给周某,认可其在父亲晚年生活照顾中所付出的汗水。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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