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2 20:59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丁畅)“警察同志,有人跳桥!”10月11日12时许,达州市渠县公安局渠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在渠县渠江四桥中间,一名女子坐在栏杆上大哭,欲要轻生。
接警后,3名民辅警迅速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原来,意图轻生的女子因经济方面问题,将1岁的女儿交由他人看管后,独自来到渠江四桥,欲跳河轻生。
情况危急!现场民辅警3人迅速开展紧急救援处置,分工协作:一人向指挥中心报告相关情况并联系消防、急救力量到达现场;一人不断安抚轻生女子,吸引她的注意力;另一人看准时机,果断出手,迅速从女子背后将她抱住,救回安全区域。
据了解,经家人及民警耐心开导,女子情绪稳定,已被家人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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