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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知多少?

发布时间:2023-09-08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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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庞岚月

为进一步加大教育政策宣传,切实做到让各项教育政策深入人心,让更多人了解教育惠民政策,本报将不定期刊载教育惠民政策法规,提高群众对政策知晓度。

“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党和政府向社会的庄严承诺。目前,我市已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覆盖各个学段、覆盖公办民办学校、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减、免、补、助、奖、贷”资助体系,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免尽免、应补尽补、应贷尽贷、应助尽助”。

学前教育阶段

(保教费减免)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等)、孤儿和残疾儿童实行据实减免保教费。即:在公办幼儿园就读贫困儿童按照实际收费标准据实免除;民办幼儿园按当地公办幼儿园免费补助标准等额补助,高于财政补助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面不少于幼儿总数的20%,标准为1000元/生·年。民族待遇县(宣汉县)按100%执行,标准为600元/生·年。

义务教育阶段

(“三免两补”,即:免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发放困难补助,标准为小学生1000元/生·年、初中生1250元/生·年;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生发放困难补助,标准为小学生500元/生·年、初中生625元/生·年。

普通高中教育资助

(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对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资助面不少于在校生的30%。公办学校免费标准为其收费标准,民办学校参照同级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减免,高于财政补助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面不少于在校生的30%,生均标准为2000元/生·年(在1000—3000元范围内分2—3档实施资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用于奖励普通高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重点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每人2000元,每两年评选一次,为一次性发放资金。

中等职业教育资助

(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特别生活补助)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公办学校免费标准为其收费标准,民办学校参照同级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减免,高于财政补助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涉农专业、连片特困地区、民族待遇县一、二年级所有学生(含“9+3”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生均标准为2000元/生·年(在1000—3000元范围内分2—3档实施资助)。

中职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20%资助面确定资助范围,生均标准为2000元/生·年(在1000—3000元范围内分2—3档实施资助);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在校生发放国家奖学金,标准为6000元/生·年,每学年评审一次,为一次性发放资金;对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在已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发放特别生活补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万源市、宣汉县)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三年级在校生发放特别生活补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杨航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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