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第三十四批群众信访件5件,均为来信,分别为通川区1件、大竹县4件,共反映大气问题1件、水问题1件、噪音问题2件、生态问题1件。按照信访件办理要求,我市将举报问题转交属地县级人民政府和相关市级部门调查处理。
据统计,前三十四批移交我市的信访件为166件,其中,来电50件,来信116件,共反映大气问题37件、水问题42件、生态问题32件、噪音问题29件、土壤问题11件、其他污染问题14件、辐射问题1件。
截至9月30日,我市已办结110件,阶段性办结47件,责令整改201家,立案处罚36家,罚款金额175.3787万元,立案侦查1件,问责3人。
来源:达州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