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28 17:46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肖礼山)近日,市民王女士向本报官方抖音反映,今年6月初,她在达城西外天誉·誉府小区1期1幢3楼租了一间店铺经营美容业务。然而,当她申请在3楼外墙上增设店招时,物业却要每年收费1万元……
店主:质疑物业乱收费
王女士介绍,新店铺营业一段时间后,很多顾客反映在楼下看不到店铺招牌。7月初,她向物业申请在店铺外墙上安装一块招牌,物业工作人员却告诉她,必须先经城管部门许可才行,但未说明安装店招物业要收费。
王女士拿到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许可决定书注明:店招设置在门市走廊外侧,放置在二层玻璃上方实体墙面顶部,不得凸出上方装饰墙面。7月25日,王女士准备安装店招时,却遭到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和保安阻止,表示安装店招需交1万元/年的费用。
“店铺每年的利润才几万元,如果每年都要为店招向物业交费1万元,我实在无力承担。如果早晓得物业要收费,我肯定不得增设店招。”王女士告诉记者,物业人员既没告诉她这项收费的缘由,也没出示收费标准。按照相关规定,小区商铺外墙的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她认为物业公司没有收费权利和收费依据,属于乱收费。
物业:将与业主协商解决
记者电话联系到天誉·誉府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对王女士增设店招的事不知情。7月26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杨先生告诉记者,他未收到城管部门关于批准王女士增设店招的手续。另外,他近几天出差,对物业人员向王女士收费1万元的事,不知情。
杨先生还称,王女士在小区建筑外墙上增设店招,不利于物业公司统一管理,而且影响市容市貌。他曾建议王女士将店招移进阳台内,既美观还免费,但王女士执意将店招设在外墙上。杨先生表示,物业将和王女士协商,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争取让她满意。
截至记者发稿前,杨先生告诉记者,7月26日下午5时许,他通知王女士到场协商解决,并提供城管部门的审批文件以供核实情况,但王女士拒绝提供。杨先生表示,王女士设置店招的位置不合理,他们原计划核实审批文件后与城管部门沟通,并说明不许安装的理由,如果城管部门仍维持原来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他们也会执行。杨先生还表示,物业因王女士增设店招,每年收取其1万元的情况不实。此后,王女士告诉记者,她仍在和物业公司协商解决。
记者联系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收费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此项收费属于市场定价,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来源:达州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