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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纪委监委: 精准监督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发布时间:2021-07-09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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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冷苏红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海涵)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之年。近日,达州市纪委监委印发了《2021年开展专项监督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清单》,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四个不摘”、乡村环境整治、村集体“三资”等方面,逐一对照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监督质效。

“今年8月底前,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要集中利用1个月左右时间,调研了解基层反映强烈的过渡期政策断档、政策空白问题,汇总后报市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在会上提出明确要求,指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方式开展督查,从具体点位暗访资金发放、项目施工、产业发展等情况,从整体面上明察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推进等情况,真正把情况搞清楚、问题摸上来。以实实在在的监督检查,切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落实。

“感谢纪委监委的同志,帮我们追回了这笔钱,还帮我们肃清了村上的不良风气!”近日,渠县新市镇五通村村民罗启明拿到退回自家5人被村组干部章建华据为己有的1000余元医保金时兴奋不已,一个劲地道谢。

此前,新市镇纪委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五通村多名群众反映已向村上缴纳了2020年的医保金,但在医保系统中却查询不到自己任何参保信息。对此,渠县纪委监委按照省、市纪委监委相关的要求部署,立即展开走访调查。经对比核实该村医保金凭证、明细等,查实2018年至2020年之间,时任五通村3组组长章建华,利用职务之便,将本组15位村民缴纳的医保金共计3730元据为己有,导致他们未纳入当年医保范围。今年6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章建华党内警告处分,并通过在该村进行案情通报和违纪款现场清退等,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

不仅如此,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千名纪检监察干部进万家”等活动与监督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结合,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工作一线,找准查实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紧盯乡村振兴推进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落地“走样”、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靠前监督、一线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干部违纪和腐败问题,确保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稳妥顺利推进。

“要聚力聚焦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精准监督,打开监督‘窗口’,擦亮监督‘探头’,装上监督‘传感器’,提高过渡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实效。”达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来源:达州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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