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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民群众生活更美好

——渠县大力实施城乡幸福美好工程三年实践行动

发布时间:2024-03-15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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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庞岚月

结对帮扶城区困难群众93户,撬动各类帮扶资金130余万元,城市重点困难群众生活状况明显改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2023年10月以来,渠县聚焦“城乡融合”发展现实需要,县委、县政府高位统筹,以聚焦民生福祉、深化帮扶力度为抓手,在全县开展“城乡幸福美好工程三年实践行动”,通过“七大行动+三项助力”纾困解难、增收扶志。该做法被四川省民政厅评为2023年度全省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


健全三大机制

构建救助帮扶新格局

健全组织机制。成立渠县“城乡幸福美好工程三年实践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调度工作会议,统筹推进城市重点困难家庭在生活、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出行等方面的各项救助帮扶政策落地落实。

健全政策机制。建立“1+7+1”帮扶体系,印发《关于开展渠县“城乡幸福美好工程三年实践行动”实施方案》《渠县“城乡幸福美好工程三年实践行动”城市重点困难群众动态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救助帮扶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健全投入机制。建立以上级民生资金为基础,以本级财政资金为补充的民生项目资金体系,整合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各项上级民生资金,设立重点困难群众帮扶专项资金,切实拓宽重点困难群众帮扶资金来源渠道,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到实处。

压实三级责任

探索精准识别新模式

按照“城乡幸福美好工程三年实践行动”安排,第一年实现重点困难群体纾困解难,第二年实现低收入群体增收、生活水平改善,第三年实现城乡居民幸福美好生活。

在实际工作中,建立“社区、街道、县级部门”三级认定体系,按照“社区干部+党员+网格员+志愿者”全覆盖摸排、“驻社区干部+社区书记+主任(副书记)+监委会主任+经办人员”初步认定、街道组织专门力量通过入户调查、信息核实、公示公开、民主评议等程序,由县“城乡幸福美好工程三年实践行动”领导小组牵头,建立健全就业、住房、养老、医疗、教育、生活、出行“七大帮扶”体系,将93户、279名城市重点困难群众纳入帮扶对象,推行“一户一卡”动态管理模式,全县32名县处级领导带头结对帮扶,科级干部入户帮扶,300余名街道和社区干部全程跟踪。

实施七大行动

提升救助帮扶新成色

全县帮扶落实情况有序开展,通过“七大行动+三项助力”,坚持把困难群众当亲戚、当朋友、当家人,用行动传递感动、用温暖传递温度,该行动在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效果显著,通过帮扶每户平均增收8000余元,户均年收入达到2万余元。

生活帮扶方面,新增办理低保30人,提高低保调标42人,低保转特困1人,实施临时救助51户。医疗帮扶方面,已对87人次开展政策性医疗帮扶,报销费用159.8万元,其中给予医疗救助12万元。教育资助方面,资助困难学生64人,资助资金2.6万元。就业帮扶方面,走访困难群众18户次,制订个性化就业帮扶计划18个,完成职业指导和岗位推荐。住房保障方面,落实1户廉租房审批手续,待摇号选房。养老服务方面,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10户。出行帮扶方面,对3户出行困难群众配备了残疾人轮椅。慈善助力方面,撬动慈善资金65万元开展人居环境整治93户。专项基金方面,县财政已预算200万元设立专项基金,发挥补充帮扶作用。社会参与方面,引导社工社会组织链接社区志愿者、社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帮扶10余次。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田乙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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