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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意外去世 欠款索要引纠纷

发布时间:2024-03-07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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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庞岚月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若债权人或债务人死亡,是否人死债消?

父亲去世留下债务

欠款纠纷惹上官司

叶某和李某两家本是多年的好友,却因为借款纠纷,而闹上了法院。2020年5月,叶某因资金周转困难,便向李某求助,想要借款10万元救急。李某二话不说便同意了叶某的请求,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后李某便将10万元转账给了叶某。本以为有了资金解决燃眉之急,情况能就此好转,可谁知意外却发生了……2022年1月,叶某发生意外事故去世,让其家人和李某都措手不及。叶某去世后,叶某的儿子小叶自愿放弃继承权,其妻子朱某系其唯一法定继承人。李某多次找到朱某,想与其协商还款事宜,朱某却以自己不知情为由,拒绝沟通。李某索要无果,无奈之下,只能将朱某及其儿子小叶告上法院,要求其偿还欠款10万元及利息。

合法借款应当清偿

法院支持原告诉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叶某向李某借款,李某履行了出借义务。叶某去世后,其妻子朱某作为唯一法定继承人,应以实际继承遗产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叶某生前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其儿子小叶自愿放弃继承权,对被继承人叶某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故法院判决朱某在继承叶某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原告李某借款10万元及利息。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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