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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将妻子改大8岁骗领社保金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4-01-12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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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庞岚月

为让妻子早日领到退休金,开江男子杨某竟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篡改年龄等手段,将妻子周某年龄改大8岁,提前办理退休手续……日前,杨某因诈骗罪获刑。

2011年,杨某妻子周某42岁,距离退休的法定年龄尚差8岁。为“帮助”妻子当年参保就能领到社保,杨某动起了歪脑筋。他以户籍补录的方式,将妻子的年龄改大8岁,并注销了周某的真实户籍。2013年5月,杨某利用周某的假身份信息在开江县社保局办理了失地农民参保和缴费,并于2013年6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周某使用非法取得的身份信息参保,造成少缴社保费,并非法取得退休资格,提前领取退休金。案发后,开江县社保局立即停发了周某的养老金,开江县公安局启动了侦查程序。

经查明,杨某虚构事实,以伪造证明材料骗取社保金,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2023年11月3日,开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3年12月27日,开江县人民法院判定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退回非法领取的全部社保金。

特别提醒广大参保群众:以改大年龄的方式办理退休、领取待遇,属于骗取社保基金的违法行为,看似轻而易举“占便宜”,实则违法犯罪“吃大亏”。一经查实,除了要退回已领取的待遇外,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每个参保群众都必须依法依规缴纳或领取养老保险,动歪心思骗取养老金,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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