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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评】养狗须防成“患”

发布时间:2023-10-18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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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庞岚月

□李斌

近日,“成都崇州市恒大西辰绿洲小区一只黑狗咬伤女童”的相关视频和新闻冲上了热搜,据崇州警方通报称:10月16日8时许,邓某与女儿唐某在小区楼下行走时,遇一黑色犬只和一白色犬只,黑色犬只对唐某发起攻击,将其咬伤。唐某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

我看了事发现场的视频,黑狗多次凶狠扑咬母亲邓某怀中不大的女儿,场面让人惊恐万分。奇怪的是,黑狗只扑咬小孩,母亲邓某多次扑打都无用,十分恐慌和无助,幸好一位大妈拿着拖把前来赶走了恶狗,也幸好经“全力救治”,女孩唐某“生命体征平稳”。

事件发生后,我所居住的达城某小区就有不少业主在业主微信群里发出该事件的相关新闻和视频,旨在警示养狗的业主,有业主发言说:“养狗的意义是什么?不是养来咬人的吧,必须要拴绳子呀!”“我们小区应该硬性规定,不准带狗进电梯,要养狗只准在家里养,不准在小区放。宠物狗也咬人!”看来大家“苦狗久矣”。

我不是个怕狗的人,但在小区内也受到过狗的惊吓。有一次在小区楼下,我正低头想事情进楼下大门时,突然耳边近距离传来一阵大狗的咆哮,似要扑过来的样子,我当即吓得心脏怦怦直跳,手脚发软,循声望去,原来是楼下住户养的一只大狗趴在一旁花园的栏杆上向我狂吠……事后我找物管进行了投诉,物管人员也上门进行了劝告,现在这位养狗的业主把狗关在了屋里,但有人经过时,这只狗还是不时在屋里隔着玻璃窗张着大嘴发出恐怖的狂叫声。据我目测,这只狗体型较大,恐不符合《关于达州市中心城区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的通告》里面“禁养烈性犬和体高超过50厘米的大型犬”的要求。看着这只在玻璃窗前狂叫的大狗,我有时都替主人担心,它也没戴嘴套,要是在屋里发狂咬人怎么办?

记得达州市多年前就发布过有关养狗的规定,新版的《关于达州市中心城区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的通告》也于本月1日开始实施,但就我所见,不遵守相关规定的现象还普遍存在。有的人认为狗通人性,碰到人就解释他的狗不会咬人,但有时人都有兽性,你怎么能保证你的狗不会咬人呢?按照规定,携犬出户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绳长不超过2米)牵领,犬只应当戴嘴套,但在各小区,在达城街头,使用犬绳的比较普遍,戴了嘴套的犬只却很少见,要是犬只一旦发狂,主人控制不住怎么办?

崇州发生的这起惨剧警示我们,养狗须防成“患”,我们的相关部门应该以此为契机行动起来,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对犬只的管理,该登记的必须登记,该规范的行为必须规范。达州市公安局就意识到了这一点,10月17日《达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就再次发布了《关于达州市中心城区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的通告》,我们在为公安部门点赞的同时,也希望这个通告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现代城市是一个依靠各种现代文明规则运行的复杂且脆弱的系统,只有大家都遵守相关的文明规则,才能相安无事,一旦有人违反,就有可能造成不可预料的事故或惨剧。我想,这也是我们达州市为什么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原因之一,就是要市民加强遵守文明规则的意识,才能拥有幸福美好的生活,而文明养犬,也是现代文明生活的要义之一。

行文至此,我又看到了崇州咬人黑狗和黑狗主人被找到的消息,黑狗主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处罚,希望我们达州的养狗人都以此为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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