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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9-02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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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李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责任,确保宣汉县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治理有效。近日,该县通报了4起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典型案例。

一、上峡镇原柏杨坪村党支部书记何斌、村委会主任涂洪兵违规举债实施项目的问题。

2018年4月,上峡镇柏杨坪村时任党支部书记何斌、时任村委会主任涂洪兵在无项目资金且未向镇党委、政府报告的情况下,组织召开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由刘某某垫资修建该村3.947千米社道路和入户路(结算工程价197.4万元)。2021年6月,何斌、涂洪兵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东乡街道铁溪河村党总支部书记王学治虚报项目套取资金的问题。

2014年至2015年,东乡街道铁溪河村党总支部书记王学治在任原三河乡峰岩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通过虚报峰岩村1组公路新建项目、6组公路硬化等项目的名义,套取财政补助资金35万元并将该笔资金用于装修村委会办公室、村卫生站以及新建学校围墙等。2022年7月,王学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南坝镇跺石滩村党总支部书记杨天勇违规指定项目施工方的问题。

2020年10月至11月,南坝镇垛石滩村党总支部书记杨天勇在实施村级阵地维修过程中,未制定实施方案且未报请镇党委、政府审批同意,也未严格进行项目设计、预算、评审等项目程序,擅自决定并安排施工方进行施工。2022年7月,杨天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普光镇大田村党总支部书记符必生指定项目施工方的问题。

2019年、2020年,符必生在没有项目资金来源的情况下,擅自同意维修整治该村山坪塘、广场升级改造,以及相关道路堡坎维修和加宽工程,且违反工程建设招投标有关规定,擅自指定工程承包方,编造相关项目资料;通过虚报村办公室院坝维修工程套取资金9600元,用于支付村委生活费。同时,符必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7月,符必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达州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