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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个市级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获表扬

发布时间:2022-02-23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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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庞岚月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罗烽烈)近日,市委宣传部通报表扬了2021年度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先进单位,大竹县委、达州高新区党工委和市纪委监委机关、达州日报社等41个市级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榜上有名”。

据悉,2021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百年党史、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着力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

市委宣传部按照相关《测评细则》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综合考评,并参照相关系统(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决定对大竹县委等7个县(市、区)党委、达州高新区党工委和市纪委监委机关、达州日报社等41个市级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予以通报表扬。大竹县委、宣汉县委、达川区委、达州高新区党工委荣获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通川区委、万源市委荣获学习制度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开江县委、渠县县委荣获学习成果运用先进单位称号。

来源:达州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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