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12 11:26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闫军) 今年,渠县男子涂某突然被告知,自己在成都的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被拍卖了。经了解后他才知道,原来是渠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他进行了强制执行。
这事要从一场生意纠纷说起,涂某与生意伙伴朱某因合伙协议问题对簿公堂,2020年9月23日,渠县法院对两人合伙协议纠纷案作出判决,判决被告涂某支付原告朱某款项2368801.45元,并承担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涂某未履行判决义务,朱某遂于2021年4月向渠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过线上、线下查控,强制扣划被执行人涂某银行存款,执行到位168604.85元,并对依法查封的被执行人涂某和其妻张某共有的成都市新都区住房在淘宝司法拍卖网公开拍卖。
然而,涂某依旧没有认识到错误,拒绝向法院报告财产及财产变化情况,法院决定对涂某给予司法拘留15日。在依法向涂某妻子告知拘留信息的同时,法官也规劝其家人帮助被执行人如实报告财产、履行判决义务。
经法官释法明理后,涂某及张某终于认识到拒绝报告财产、拒不配合执行的错误,也明确了拒绝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经协商,申请执行人承诺,被执行人按期履行和解协议,则自愿放弃利息、罚息,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
渠县人民法院希望借此案正告被执行人,司法尊严不容挑衅,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否则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达州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