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我好不容易才考个驾驶证,才拿不到3天,就喝了两瓶啤酒,求求你们帮帮忙,别注销我的驾驶证,现在考证好麻烦的。”1月8日,在宣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樊哙中队,酒驾男子张某后悔不迭地向民警表达悔意,希望能网开一面,不要注销驾驶证。
8日下午6时许,樊哙中队民警在南樊路执勤点,对一辆牌号为湘F68B**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满口酒气,有饮酒驾驶的嫌疑。民警立即对驾驶员现场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员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58毫克/100毫升,涉嫌酒后驾驶。进一步询问得知,张某刚拿到驾驶证仅三天时间,因家里办喜事,就和亲朋好友喝了些啤酒,以为自己酒量好,开车就不属于“酒驾”了,于是开着从朋友那里借来的车去办事。随后,民警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普及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张某得知自己的行为属于酒后驾驶万分后悔。
民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某将面临罚款1900元、驾驶证记12分被注销的处罚。这也意味着,刚拿到驾照的张某仅三天就变成“无证”。
(本报记者 李泽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