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在公司附近租了一套房,但平静的生活却被房东打破。原来,房东时不时就到房间‘探望’,也不提前打招呼,这让我受不了。”昨日,在通川区北外租房居住的小王向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来电反映了他的烦心事。
市民反映:
趁人不在 房东到房间“探望”
据小王介绍,因工作需要,他在北外租住了一套房。上周,他像往常一样下班回家,却发现原本反锁的门一拧就开了,厨房灯也亮着,卫生间的东西也被动过。起初他以为家里进了贼,在发现自己的财物没有丢失后,他便向房东打电话确认是否来过。房东表示自己确实来过,拿走了家里的一个锅。
“房东没有征得同意就进入房间,侵犯了我的隐私权,好没有安全感!”为此,他曾两次与房东交流,“进屋可以,但必须经过同意”。可没有想到,前两天,他因病躺在床上休息,上午10时许,房东再次开门而入,两人相视都很尴尬。那么,他想咨询一下,没有经过允许,房东究竟能不能随便进入房间?
律师说法:
房东无权随意进入出租屋
这位房东的行为是否合法?昨天,记者就此咨询了达城专业律师郑传富,郑律师解释称,根据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刑法》等有关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这里的住宅包括租赁的房屋。对此,郑律师认为,房间出租给了租客以后,就是把房间的使用权出租了,租客享受房间的使用权。房东趁房客不在随意进入出租房,房东的做法侵犯了房客的合法权益。房客有权要求房东交出备用钥匙,若房东拒绝交出钥匙,房客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本报记者 罗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