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一张“处罚通知单”吓得车主以为自己违停,仔细一瞅,竟是张商家的广告传单。如此“任性”的营销手法,到底合法吗?
昨日下午3点20分,市民陈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刚才在车上发现这张罚单,吓我一跳,还以为是真违章了,仔细一看,原来是商家的宣传单,这样做实在不妥。”
陈先生说,当天中午他把车停在达城张家湾临停线内,忙完了事回来远远的竟然看到一张“处罚通知单”贴在车玻璃上。“车停在规定的位置,咋就违章了呢?”陈先生顿时懵了,赶忙上前查看仔细,结果让他哭笑不得,原来这张单子写的某培训学校的秋季招生广告,上面也有公章,并且一路上的车都被这种广告单贴满了,远远望去就跟交警贴的“处罚通知单”差不多。
过往市民纷纷指责商家的营销手段“太过了”。刘先生表示:“这种营销好吓人,即使我家里有小孩,我也肯定不会去那里上课培训。”记者咨询交警部门得知,商家传单的内容与交警部门的违法停车告知单不一样,而且没有加盖执法部门公章,并不是伪造罚单,交警部门也无法对商家采取强制措施。只是如此做法有些混淆视听,交警部门希望商家立即停止这种另类宣传行为。对于这种“罚单式”广告,通川区工商质监局一工作人员表示,商家为了达到广告效果,模仿交警部门开罚单的广告宣传形式的确欠妥,但广告单上的具体内容并无违法之处,所以并不能对其进行处罚。但是,工商部门将对商家进行劝阻,引导其采用规范的广告形式进行宣传。(本报记者 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