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养护和恢复州河达州城区段水域渔业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性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市政府近日发出通告,决定在州河达州城区段设置常年禁渔区域,从10月1日起,全年全时段禁渔。
禁渔区域为:州河罗江电站大坝以下,至达营高速州河大桥以上河段(不含明月江支流)——即达州主城区段,全长36公里。
禁渔区内,禁止定置网、徒手抛网、鱼虾笼装捞、游钓以及用鱼鹰捕鱼等一切捕鱼行为;禁止水禽放养、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等影响渔业生态环境的行为。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本报记者 罗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