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招考办获悉,围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结合我省实际,我市将按照省上制定的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不分文理科,到2021年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考招生模式。
实施步骤分两步
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步骤分两步,第一步:2016年起,普通高考开始分步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并恢复外语听力考试;2017年起,普通高考各科全部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逐步推进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第二步: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全省统一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按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进行录取,初步形成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2021年起,高职院校入学考试调整至每年春季进行,并全面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考试科目设置
从2021年开始,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各科满分仍为150分,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必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选考科目)成绩组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择,成绩按等级赋分,其分值和等级划分、计分办法在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作出具体规定。
考试评价制度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是高考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为确保考试成绩和评价结果可信可用,制定出台我省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办法,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
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起,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确保考试成绩真实可信。
综合评价录取机制
高校招生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3门必考科目+3门选考科目),参考其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择优录取。
高校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张富 本报记者 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