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还清债务,他谎称自己通过关系承包了工程,并通过朋友介绍将工程发包,骗取朋友预订金5万元。近日,达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乡镇卫计委工作人员涉嫌犯合同诈骗罪案件,并依法判决被告人李龙峰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
为还债务生邪念
据查,出生于1974年的李龙峰是一乡镇的卫计委工作人员,为了偿还个人债务,他四处打探赚钱的门道。2015年初,得知重庆巨能集团在达州西南职教园乙区的项目后,李龙峰主动联系好友吕某,称自己利用关系承包了通川区北外镇韩家坝重庆巨能集团西南职教园的外墙装饰工程,因自己有工作,不方便亲自做,现在欲对外发包,请其帮忙介绍包工头。
吕某听了李龙峰的介绍后,便把做建筑的郝成税介绍给李龙峰。李龙峰很快跟郝成税谈好了合同,并于2015年4月30日,李龙峰以自己的名义与郝成税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将重庆巨能职教园第一期安置房的内外墙粉水、乳胶漆、氟碳漆的装饰工程交由郝成税完成。同日,向郝成税收取该工程的预订金5万元。
好友报案揭骗局
在合同签订后,郝成税时刻关注着职教园的项目,隔段时间就要去考察一番。很快,约定的进场日期到了,郝成税带着工人准备过去开工,却发现工程已经有人在做了。遂与李龙峰联系,李龙峰得知情况后,拒不接听电话和见面。郝成税为了查明情况,自己到项目部去问了该项目的情况,发现该工程与李龙峰没有一点关系,得知自己受骗,遂于2015年11月12日报案。
郝成税报案后,李龙峰于2015年12月2日被达川区公安分局抓获,同日被刑事拘留,2015年12月15日由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决定取保候审,2016年3月1日经达川区法院决定逮捕。
退款获刑又受罚
案发后,李龙峰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家人也主动退还郝成税5万元,并取得了郝成税的谅解。法庭上,李龙峰表示自己是一时鬼迷心窍,为了尽快还清债务才不理智的。近日,达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龙峰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彭雪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