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随手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
昨日,市交警支队已将第四批“随手拍”交通违法行为录入内部系统。随着越来越多的“随手拍”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认定,晚报官微工作人员也正在陆续与之前本报曝光一、二、三批举报者取得联系,告知到本报领取相应奖励。在此,晚报官微提醒举报者,请保持您的手机通畅,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
■首批奖励即将兑现
昨日上午,晚报官微工作人员与被交警部门录入内部系统的举报者电话取得联系时,部分市民接到电话感到惊讶:“我还以为,你们这个活动不会兑现,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还真的打起电话来了。”工作人员细心解释后,并通知其前来领取相应奖励。不过,工作人员拨打不少举报者的电话时,要么无人接听,要么处于关机状态,无法及时取得联系。在此晚报官微提醒广大市民,请保持您的手机通畅,如“随手拍”举报人逾期不领或由于举报人的原因无法发放奖励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同一件交通违法乱象行为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只奖励第一名举报人。举报顺序以达州晚报官微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宗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按一案进行奖励。
“为什么每天只能上传一个举报?”晚报官微工作人员解释称,在同一天上传多个违法行为时,请市民在姓名后加上1、2、3提交(如:张三1、张三2)。
■第四批违法行为曝光
2016年5月1日(08:06),川SJ7838,通川区(张家湾邮电家属院门口人行道),占用人行道停车;
2016年5月2日(11:29),川SL0424,通川区(朝阳路七小对面康力首座巷内两侧),乱停乱放;
2016年5月3日(08:40),川SK8290,通川区(南门口滨河路入口处左向前10米处),乱停乱放;
2016年5月3日(03:40),川SRG703,通川区(南门口入口处),乱停乱放;
2016年5月3日(09:15),川SD2877,通川区(黄泥土扁滨河游园内),乱停乱放;
2016年5月3日(08:15),川SP3527,通川区(黄泥土扁滨河游园内),乱停乱放;
2016年5月3日(09:40),川MD6909,通川区(南门口滨河游园内),乱停乱放;
2016年5月3日(09:13),川SEL822,通川区(大西街人行道),机动车停在人行横道上;
2016年5月9日(13:53),川SW9980,通川区(大东街),乱停乱放;
2016年5月9日(14:03),川A123DG,通川区(大东街),乱停乱放;
2016年5月9日(14:05),川SDD525,通川区(大东街),乱停乱放;
2016年5月9日(14:06),川SCT598,通川区(大东街),乱停乱放;
2016年5月9日(14:07),川SNF762,通川区(大东街),乱停乱放;
(本报记者 李泽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