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7日上午,一六旬老人到达城西外某超市购买午餐下酒菜时,发现忘记带钱,便将价值约33元钱的下酒菜夹在腋下大摇大摆走出超市。当其偷窃行为被发现后,5名超市员工狂撵近300米将其擒获。
据通川区朝阳派出所民警介绍,被超市工作人员扭送到派出所的男子名叫杨某某,今年65岁,达川区人。当天中午11时许,杨某某途经西外一超市门口时,想到中午家里没有下酒菜,于是他来到超市里选了一包两斤重的油炸花生米和一包1斤重的猪肉排骨,但当他前往收银台付账时发现自己忘了带钱,可又不舍放弃已选好的下酒菜。于是,杨某某在超市转悠许久,趁超市工作人员不备,掀开外套将菜紧紧夹在腋下,然后离开了超市。
然而,当杨某某离开超市时,超市里一名员工发觉其走路姿势很奇怪,立即调阅了超市监控视频,发现杨某某偷东西的过程,遂喊上其他4名员工一起出门追赶。当杨某某听闻身后传来“抓小偷”的喊声,拔腿就跑,5名工作人员狂追近300米,才将其扭住。
据朝阳警方介绍,杨某某盗窃花生米和猪肉总价值32.8元,因价值较小,且老人属于第一次作案,被抓后主动承认错误,并将盗窃所得东西归还,经双方协商后决定,警方给予杨某某较轻的行政处罚。
(满雪莲 本报记者 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