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一群众向大竹县工商质监局反映一商家正在宣传“存款送手机,2年返本息”,要求证实该商家的存款是否与银行存款一致。
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检查,发现该商家门市内张贴有“存款送手机、送宽带,2年返本息”、“高利息享收益”、“存款拿手机”等宣传广告,并摆放有“存款送手机、送宽带,2年返本息,利息约为银行定期1.5倍”的广告宣传单。
执法人员查看该店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是通讯器材、通讯设备及配件零售,没有存款的经营范围。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店撤除有关“存款”的全部广告。
经核实,该商家宣传的“存款”业务实为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为吸引更多群众到店内咨询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从而在广告中将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宣传为“存款”,此“存款”并非银行的真正存款。
商家将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宣传为“存款”的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相关规定,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魏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