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和绝大多数购买重大疾病保险者一样,在投保时,家住通川区通川北路的王周群并不清楚,当确诊得了重大疾病后,保险公司会先行赔付,更没有想到在确诊为轻症疾病时,还能够获得轻症疾病额外给付。
2011年11月14日,王周群为丈夫在农银人寿保险公司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元。2013年4月11日,王周群的丈夫被确诊为左侧大脑脚腹侧病变,属于轻症疾病,农银人寿依据合同条款,随即给付2万元。近日,王周群的丈夫转化成脑瘤,为重大疾病,按照合同条款,获得重大疾病保险理赔金10万元,两次一共获得赔付12万元。这样的情况如果发生在保险公司推出额外给付理赔方式之前,王周群的丈夫能够获得的赔付金为10万元。
记者近日获悉,平安人寿、幸福人寿、农银人寿、海尔人寿、中德安联人寿等寿险公司推出了重大疾病保险先行赔付或轻症疾病额外给付赔偿方式。推出先行赔付赔偿方式且在达州营业的寿险公司有平安人寿、幸福人寿,推出额外给付的是农银人寿。
目前部分保险公司推出的重大疾病保险先行赔付,是保险公司为了方便客户而推出的理赔方式,当保险购买者在保险有效期内确诊得了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按照一定比例提前垫付医疗费用。重大疾病保险额外给付,则是指购买了重大疾病险的投保人在确诊得了轻症疾病还没有转化成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会按照一定比例额外给付;如果转化成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再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额进行给付。据了解,重大疾病保险额外给付,并不需要投保人额外支付保费。 (本报记者 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