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为两套拆迁房没按协议返还安置房,近日,达川区赵家镇69岁的许天明来到本报记者热线,诉说他的烦心事。
住在赵家镇老街社区的许天明告诉记者,2011年3月5日,他与王某(开发商)及柏某和杨某两位合伙人签定了他位于赵家镇老街社区临街旧房的房屋拆迁改建协议,后来在改建过程中发现问题引起了纠纷,主要是开发商在临街楼上住房赔付上不按协议执行。许天明说当初签拆迁安置协议时,明明白纸黑字写的是返住房两套,每套不低于105平方米,前2楼一套和后5楼一套任选,但房子建好后,开发商却不按协议执行。
许天明无奈地说,前二楼和后五楼任选一,可是现在到手的房子一套都不是他选的。前二楼一号是他选的,可开发商却将钥匙给了另一被拆迁户杨某,而将里面的2楼2号和6楼1号套房给他,他觉得不合理。
今年4月和8月中旬,此事经赵家镇及相关部门两次调解都未达成协议。如今许天明住在大儿子家里已满1年之久,老伴就住在门市上的夹层里。他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尽快解决问题,希望开发商能遵守协议,把当初他选的2楼1号套房给他。
达川区赵家镇党委书记陈礼贤告诉记者,10月8日一早,许天明就来到她的办公室说了此事。陈书记介绍,今年4月和8月,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了调解,但均没达成协议。如今,开发商王某正在宣汉办事,当着许天明的面她已打电话告知王某,让其处理完手头的事情尽快赶回赵家镇解决此事,许天明当场表示同意。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开发商王某,他告诉记者,许天明对拆迁安置协议的理解有误,安置补偿办法是以面积为准,现在所还面积实际上是超出了协议面积的,而且超出部分并没收取任何费用。当时拆迁户有30多户人,如果像许天明所说的住房任选,家家都想要哪套要哪套的话,那不现实。并且门市上的装潢也是他们自己出钱弄的,没让拆迁户掏腰包。 (本报记者 李嫒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