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据国家统计局达州调查队对部分企业的调查发现,仅三成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为员工购买保险的比例普遍较低。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劳动关系稳定存续及解决双方争议的重要依据。然而,通过调查发现,仅有30.6%的被调查者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一方面在于员工的自我权益保护意识不足,而从企业方面来看,则更多表现为对于用工责任的逃避。因此,当出现劳动纠纷时,员工的自身利益往往难以得到保障。
另外,企业为员工购买保险的比例普遍较低。从各类保险的购买情况来看,企业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的比率为58.8%,医疗保险为41.9%,失业保险为21%,工伤保险为50.8%,生育保险为27.4%,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仅为21%。(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