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羊城晚报》报道,新学期伊始,广州不少名牌小学的新生家长忙着报名应聘火爆的家长委员会。不少家长发自内心地感叹道,应聘家委会真是名副其实的“拼爹”——家长也需要有“一技之长”或资本。并且,一些家长感到他们在家委会的决定中“被代表”了。对此,有专家表示,家委会有必要设置,但要防止被异化。
按理说,家委会的成员应包括所有学生家长,它的执行机构则应该由家长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民主选举产生。家委会常委会的每一个决定都需要经过全体家长的民主协商达成一致。这样的话,就不会存在家长感到自己在家委会中“被代表”的问题。
然而,在现实中,家委会通常被简化为家委会常委会,而要成为家委会成员,则往往需要“拼爹”。由于家委会的人数有限,以及制度不健全所造成的不民主和权力约束不到位,那些拥有耀眼的个人关系、公共权力、私人资本和社会地位的少数家长便“自动”成为家委会成员。
这样产生的家委会,很难代表广大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利益,所作出的决定也势必难以符合广大学生家长的普遍意愿。更有甚者,家委会假借全体家长的名义,与班主任、学校管理者、校外经济组织结成利益小团体——例如将组织学生补课、收取补课费、集资筹款、举办培训班和竞赛等,通过家委会认可的名义“名正言顺”地实施,把学校的责任推卸得干干净净。
鉴于家委会有变成“官商联谊会”或“收费委员会”的危险,笔者认为,要使家委会成为真正代表全体家长的、“合法的”家长组织,就必须:明确家委会的性质、功能与职责;建立健全民主、科学、公正的规章制度,包括家委会的产生、运作和监督机制;确立家委会的法律地位和权力范围,以及与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之间的关系。惟其如此,才能让家委会回归本真,密切家校联系,促进和谐。
·胡效威(渠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