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电视购物、电话购物在方便了“宅女宅男”的同时,也在时常忽悠着这些见不着面的“上帝”。达城大北街的马女士通过电话订购了一部手机,收到快递之后,发现邮包内是一款手机模型。日前,通川区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非现场购物须谨慎。
据通川区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统计数据显示,近两个月以来,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等非现场方式购买商品的咨询、申诉达到18件,同比增长15%。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虚假宣传、实际性能与实物不符、售后责任难追溯、难认定等方面。
家住达城大北街的消费者马女士去年底向通川区消协申诉称,去年8月27日她接到一个电话,一位自称北京市电视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韩女士向其推销市场价为3000多元的某品牌手机。经讨价还价,双方最终以600元的价格并随机赠送6张总价值为600元的充值卡成交,约定通过邮局代收货款的方式进行交易。3天后,当邮局通知马女士取货。马女士付了款,验货时却发现邮包内不是某品牌手机,而是一款手机模型。事后,马女士找到邮局,得到的答复是邮局只负责邮递,建议马女士与售货方联系解决此事。此后,马女士多次联系韩女士未果。
消费者王先生申诉称,前不久,他通过某电视台购物栏目购买了一盒电子香烟,售价为1088元,使用过程中发现吸后不冒烟,经相关检测部门认定为假冒商品。王先生按照商家所提供的电话与其沟通协商退货事宜,但对方电话始终打不通。
通川区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负责人认为,由于非现场购物存在销售环节多,商品质量难保证,售后责任难追溯等风险,建议消费者尽可能采取现场选购商品的方式购买。如需采取非现场方式购物,要索取购物凭证或保存好交易协议,包括电子凭证;选购时可通过不同网站或多种途径了解所需商品性能、价格等,再作决定购买;收货时要做到当场仔细验货,发现问题现场及时解决;如果发生纠纷,应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的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诉、举报。
□赵在友 曾强 实习生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