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6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何健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47次常务会议。会议学习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市商务局报请审定《达州市中心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及实施方案》的请示等多项议题。
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规定,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遵循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原则,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并从救助准备、应急救助、灾后救助、救助款物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规范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为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提供了保障。
会议指出,达州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救灾工作关系灾民的切身利益。认真贯彻和执行《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将有效解决我们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保证有力、有序、规范地开展救灾工作。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做好自然灾害应急响应、转移安置灾民、救灾款物发放等各项工作。
会议认为,加快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引导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举措。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斟酌,科学论证,做好规划,合理布点,进一步促进资源回收再利用。
会议还决定了人事任免。
市委常委、副市长何平,副市长杨佳鹏、古正举、陈中华、吴立岩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清明、刘元成,市政协副主席王全兴,达州军分区后勤部部长邓林贵等应邀列席会议。(本报记者 谭楚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