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确保今年最后3个月的安全生产,川煤集团达竹公司制定了《特别严重违章处罚条例》22条,职工只要违反其中一条,除一次性罚款1000-2000元外,还要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违反后企业不按规定处理的,第一次罚矿长10000元,安监处长8000元,第二次不按规定处理的,对矿长、安监处长将之处理。
连日来,斌郎煤矿工会将《特别严重违章处罚条例》22条打印成册,发放到每一个职工和每一个职工家属手中,要求家属及其子女不但自己能背诵,还要督促丈夫能背诵、熟记。家属必须做到天天抽查丈夫的背诵情况,班后及时了解、询问丈夫在井下作业过程中,是否触及22条《特别严重违章处罚条例》“红线”,让每一个职工人人能背诵、人人能掌握、人人按章操作,不踩“红线”,不被“红牌”罚下。图为安全协管员给职工家属讲解22条处罚条例时的情景。(潘广平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