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中旬,渠县路政大队依法对南部县一家天燃气公司,擅自在石(梯)望(溪)路望溪至琅琊段违规埋设的天燃气管道进行了强制拆除,有效保护了路权,维护了路权。
该大队于4月25日接到举报后,立即派出路政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要求施工人员立即停止施工,接受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向县政务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但建设方不予理睬,反而加班加点施工,在短短几天之内,开挖公路违规埋设管道。经路政人员现场查实,施工单位是南部县一燃气公司,未经审批许可,擅自在县道石溪路开挖公路埋设天燃气管道,随意填埋公路水沟,损毁路缘石,开挖公路约6公里,实埋管道3公里,加之管道埋设太浅和极不规范,通气后还将对行车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大队当即向该燃气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在3日内自行拆除,并恢复公路原貌。但该燃气公司并没按要求进行整改和拆除。大队又于5月13日下达了强制拆除决定书,对方却拒绝签收法律文书,路政大队只好采取另外办法送达。为切实维护好公路路权,保护公路路产,确保道路行车安全,该大队协调望溪乡党委政府和琅琊派出所及渠县养路二段支持配合,出动15名执法人员和10名专业技术人员,依法予以强制拆除,邀请了县电视台现场摄像爆光。
目前,该天燃气公司已正式表示愿接受处理。渠县路政大队还将进一步调查处理。
(王忠权 唐春 胡超明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