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针对当前,一些行业协会强制企业入会、借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乱收费等社会反映突出的问题,渠县组织财政、物价、民政等部门,联合开展对社团收费治理规范工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民政部三部门下发的《关于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的通知》明确以下七种行为属于乱收费行为,应坚决取缔。
据悉,该县社团收费治理规范分自查自清、集中审核、重点检查三个阶段进行,大约历时三个月,全部工作将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该县三部门将对全县社团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逐一进行合理性审查,必要时组织听证,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予以取消和调整。重新规范的社团收费及政策措施,并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物价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治理规范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王小平 蒲渠林 陈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