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川煤集团达竹煤电公司最近经职代会讨论通过了《安全奖惩办法》。办法规定:各生产矿井连续两个年度无死亡事故,奖单位60-80万元;连续实现安全生产1000天,奖单位50-60万元;连续实现三个年度无死亡事故,奖单位80-120万元;连续实现四个年度无死亡事故,奖单位180-260万元;连续实现五个年度无死亡事故或更长安全生产周期的,由达竹公司安全办公议决定奖励金额。
地面生产单位连续两个年度无重伤及以上事故,奖单位10万元;连续三个年度无重伤及以上事故,奖单位20万元;连续四个年度无重伤及以上事故,奖单位30万元;连续实现五个年度无重伤事故或更长安全生产周期的,由达竹公司安全办公议决定奖励金额。
小河嘴煤矿因在2008-2009年连续两个年度实现了安全生产,获得奖励80万元,并荣获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渡市选煤发电厂、川煤六处因地面生产连续两个年度无重伤及以上事故,各获10万元奖励。
(熊安明 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