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两名女孩失踪一段时间后返回学校,学校政教处要求其将失踪期间的经过写出来,连同自己的感受一并交给学校。但法律界人士认为:学校没有权利这样做。
两个初二女生没有和父母打招呼,也没有向学校请假,偷偷溜出去玩,害得家人和学校派人四处寻找,虚惊一场。两个女生回校后,学校政教处一名副主任给了她们每人一本稿纸,要求她们回家将失踪几天里每一天的经过,连同自己的感受都详细写下来,交给学校后再谈返校的事。两个女孩非常纳闷:学校让她们写这些东西干什么,又不是审犯人!因此对学校的这一做法非常排斥,并对父母说:要写就不上学了!
两位女生的父母找到学校,学校承认有这一做法,认为两名女孩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必须接受处理,这样做的目的是了解一下事情经过,同时强调这也是教育的一种“方法”。
针对学校的这一做法,某律师事务所一律师认为,学校没有这种权利,如果进入操作程序将是侵犯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