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11月12日从市地税局获悉,为适当减轻个人住房交易的税收负担,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市地税局对我市房地产交易环节有关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的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规定: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同时对个人销售和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调整政策于本月起实施。
(彭剑 本报记者 孟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