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个人简介 |
李小舟,男,1976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达县地方税务局个体税务所所长。 |
| 主要业绩 |
该同志先后从事税收专管、纪检监察工作,特别在处理达县“6.20”颠马俱乐部违法抗税事件中,他不畏强权、敢于碰硬的作风赢得了省市领导的好评。在任副所长期间,半年内实现亭子地税所煤炭税收的翻翻。他创造的煤炭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在全县得以推广。在担任个体所所长期间,他首创了“税收征管电子地图”并在全市地税系统率先实践,启动了“流动税务所”,变“等纳税人上门纳税”为“主动上门为纳税人服务”。在近2年时间里,他先后完善了达县城区7375户个体纳税户的税收监管,查获并清理出近千户使用假发票、交叉使用发票的纳税户和漏征漏管户,取消了11户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户,调增了719户纳税人的纳税定额,所辖地方税收收入两年间实现了由2004年的701万元跃升至2006年的1680万元。先后被市税局、达县县委表彰为“四五普法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员”。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