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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四川省事业单位请注意!这个新政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24-05-02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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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庞岚月

四川在线记者 刘春华

5月1日起,一项与四川省事业单位招聘相关的新政正式实施。这就是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制定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该“办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流程全链条为逻辑主线,对基本原则、招聘范围、基本条件、信息发布、报名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公示聘用以及纪律监督等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在原有的政策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完善。该“办法”适用于列入全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依法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到底有哪些重要规定,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事业单位聘用新人员,应向社会公开招聘

根据该“办法”,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不过,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招聘、按规定流(调)动等人员除外。招聘公告应当通过人事考试官网、党委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共平台面向社会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文化要求方面,除国家和四川省有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的人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公开招聘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或中专(含中职、技工院校)及以上文化程度。

事业单位应根据职能职责和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公开招聘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歧视性以及与岗位无关的其他条件。

博士或国、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可直接考核招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可以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别岗位对人才要求的差异,采取考试或考核等方式进行。其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具体包括——

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其中应聘省属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应聘省属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符合条件的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以及在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上取得优异成绩的获奖选手;国家和我省规定可考核招聘的人员。

据了解, 考核招聘是公开招聘的一种特殊形式,可以不经过考试,直接以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采取考核方式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擅自降低招聘条件,可适当简化程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强调。

“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人员可专项招聘

为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该“办法”明确事业单位可面向“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进行专项招聘,同时对“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群体给予加分支持。此外,还可以对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进行专项(定向)招聘。

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前)中加分,不同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2006年,四川省正式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10余年来,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累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近70万人,公开招聘已成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主渠道,优化了干部人才队伍结构,促进了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受到社会广泛认可。


来源: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