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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达州主城区空气质量达标329天

新版《达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下月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4-01-10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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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庞岚月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岸) 1月9日,达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3年第四季度新闻通气会。会上向多家媒体通报了2023年度达州市环境质量状况、主要工作成效及新出台的《达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俯瞰达城。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2023年,达州主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29天、优良率90.1%,全省排名第7位、省内15个重点城市排1位、7个区域中心城市排第1位。PM2.5平均浓度31.3微克每立方米、全省排名第8位、省内15个重点城市并列第2位、7个区域中心城市排第1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83,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59位、全省排名第13位、省内15个重点城市排第7位、7个区域中心城市排第2位。

水环境质量方面,2023年,全市23个地表水国、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100%,11月水质综合指数改善幅度排名全省第1;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上半年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同时,强力推进城镇污水治理两年攻坚行动和积极开展美丽河湖创建工作。目前中心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由去年的33%提升至51.85%,大竹县平滩河牛角滩成功创建省级美丽河湖,目前正在积极推进通川区莲花湖湿地公园争创2023年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土壤环境质量方面,组织各县(市、区)完成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27218亩,完成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面积1022亩。全面建成市固废处置中心,对达州市主城区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全市范围内的医疗废物(除万源市外)及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实行集中有效处置。

记者从通气会上获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达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规〔2023〕4号),将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达州上一版声功能区划是在2017年印发实施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于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原则上每五年需对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调整。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达州市于2023年启动了噪声自动监测点位选取和监测设备安装工作。

新版的《达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适用达州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适用时限截至2027年,昼间时段为6:00~22:00,夜间时段22:00~次日6:00,原则上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不得小于0.5平方公里。本次区划范围相较于2017年版增加约40平方公里,主要增加在2类区面积;划分增加了4a、4b类功能区交通干线、铁路干线和交通服务区域。

声环境功能区共4种类型:1类为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区域,2类为商业金融、集市贸易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3类为工业生产、仓储物流区域,4类为交通干线。具体执行标准是:1类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2类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3类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4a类区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根据新版《达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达州中心城区划分有1类区1个(达职院区域),3类区12个(工业园区),4类区215条(个),主要为高速路、国省道、城市主次干道、火车站、公交首末站等,1类、3类、4类外均为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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