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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四川开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4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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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庞岚月

关于召开四川开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公告

根据四川开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江农商银行)筹建工作需要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开江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提议,决定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开江农商银行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9:00--12:00。

二、会议地点

开江县锦华酒店

三、参会人员

(一)开江农商银行发起人(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二)见证律师;

(三)嘉宾及其他有关人员。

凡开江农商银行的发起人(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如发起人本人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否则视为弃权。

四、会议内容

1.审议开江农商银行筹建工作报告;

2.审议开江农商银行设立费用的报告;

3.审议开江农商银行章程(草案);

4.审议开江农商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5.审议开江农商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6.审议开江农商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7.审议开江农商银行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议案(草案);

8.审议开江农商银行董事会董事选举办法(草案);

9.审议开江农商银行监事会监事选举办法(草案);

10.审议关于在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后当日即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议案;

11.审议开江农商银行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12.审议开江农商银行外部监事制度(草案);

13.审议关于提名选举开江农商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提名选举开江农商银行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5.审议开江农商银行经营方针及未来三年发展规划(草案);

16.审议开江农商银行支持“三农”发展和2024-2026年农业贷款比例规划(草案);

17.审议开江农商银行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草案);

18.审议改革过渡期经营成果处置分配方案;

19.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五、会议预先登记

1.发起人(股东)参加会议须预先登记。

2.登记方式和手续。一是现场登记。自然人发起人(股东)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参加创立大会的,受托人须携带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发起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二是电话登记。按现场登记要求确认后,发起人(股东)须在参会当日会前补办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5至12月2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4.登记地点。开江农信联社七楼股权办公室(四川省开江县淙城街45号)。

5.登记联系人:

唐启彪:18781809333,童修贵:19881833432。

6.股份代理要求:代理其他自然人股东的股份加本人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本行股本总额的2%(1674万股),代理企业法人股东股份加本人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本行股本总额的10%(8371万股)。

六、会议出席及签到

请参加会议的发起人及其代理人或授权代表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8:30前到达会场签到:

1.自然人发起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

2.法人发起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

3.未办理出席会议登记并按时报到的人员,开江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将不作出席会议安排。

4.由于证件不齐,导致无法确认其会议出席资格的人员,将不能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于会议召开前15日在《开江农信》公众号及达州日报网发布,同时在各营业网点进行张贴。公告期满,视为所有发起人(股东)已收到本次会议通知;

2.与会发起人(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委托人及代理人姓名,委托的股份数额,委托的权限范围,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委托人及代理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公章);

4.本次会议在完成农商行筹建各项工作要求后召开,如因筹建工作需要、不可抗力因素等需变更会议时间和地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开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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