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9 10:55
诈骗钱财
近日,达州市通川警方办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今年2月,市民许先生(化名)认识了“朋友”李某平,对方声称有关系可以帮助他拿到达州某楼盘物业服务管理权,许先生信以为真,先后按照李某平的要求向其转付了“信誉保证金”“报名费”“烟酒费”共计9万元。
直到两人约定时间到期,许先生打听到该楼盘早已有物业公司,遂多次联系李某平协商退款,但对方屡次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最终许先生意识到被骗。
11月15日,许先生向公安机关报警。11月16日上午,办案民警将嫌疑人李某平(男,58岁,通川区人)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平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李某平最终退还了许先生全部被骗现金。
目前,李某平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天上不会掉馅饼!
谎称能花钱找关系“运作”是骗子的惯用手段。他们往往会以帮忙送礼、打招呼等名目骗取钱财,声称只要肯花钱就可以操作一下,实际上都是诈骗。
请大家务必擦亮眼睛,提高辨别能力,不要被眼前的利益所诱惑,切记要通过正规的渠道开展业务,切莫轻易相信所谓的“走关系”误入了他人圈套。
法条索引
来源:通川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