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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印发

发布时间:2023-11-13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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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庞岚月

●全省各级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统一为400万元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货物和服务类,省级和成都市本级50万元、其他市本级和县级30万元;工程类100万元

日前,记者从财政厅获悉,《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已印发,并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2020年12月18日印发的《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同时废止。

2024年版目录是我省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版《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对预算管理提出新的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向全省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以及社会等广泛征求意见后研究制定的。

在2024年版目录及标准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沿用现行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全省各级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统一为400万元。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货物和服务类,省级和成都市本级50万元、其他市本级和县级30万元;工程类100万元。同时,结合我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取消大部分货物品目金额限制。

2024年版目录及标准共分为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与现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相比,货物和服务两大类没有大变化,主要调整与工程类相关。

在现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中,工程类包括拆除工程、装修工程、修缮工程、其他建设工程4项,而2024年版目录工程类有拆除工程、装修工程、修缮工程、房屋施工、构筑物施工、工地平整和清理、土石方工程、工程排水施工、其他工程准备、预制构件组装和装配、专业施工、安装工程、工程设备租赁(带操作员)等13项,几乎囊括所有政府采购工程类别。

在2024年版目录中,“家具”“电梯”品类的金额标准也有一些调整,分别将金额限制调整至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省级和成都市本级在50万元以上、其他市本级和县级在30万元以上。记者 李梓溶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