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0 16:07
具体来说
自签订正式投资合作协议之日起,5年内固定资产投资达到80亿元及以上;
项目全部建成投产18个月后,连续5年,每年实现产值100亿元及以上;
项目全部建成投产18个月后,连续5年,每年对达州地方经济实际贡献须达到5亿元及以上。
已经在达州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新增量化指标达到本措施适用范围规定的,享受同等支持政策。
这些投资量化指标,达州市政府将建立审核确认机制。
在政策执行上
《政策措施》要求各地须与企业签订具体投资合作协议,明确兑现政策的具体时限,约定时限内相关量化指标考核要求、操作流程。《政策措施》与达州已出台的支持人才安居政策重复交叉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支持政策中选择一项,但不得转移由第三方享受。支持政策同时建立了违约追回机制。
在政策保障方面
达州市明确7个县(市、区)和2个市直园区按照“谁引进、谁奖补”的原则进行政策兑现,市级财政按照兑付资金总额的30%予以支持。
近两年,达州市累计签订投资总额100亿元-230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9个,截至目前已有超过半数开工建设,其中1个项目一期已投产。
来源:川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