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0 17:12
安全
拒绝酒醉驾
是回家最近的路
拒绝酒醉驾
今年1-9月份
我市有8人被终生禁驾
一起来看看曝光名单
哪些行为将被终生禁驾?
拒绝酒驾 人人有责
酒醉驾危害大
给自己和他人
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2023年1-9月终生禁驾案件基本情况: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作出吊销唐加确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李锋,男,巴中市人,原驾驶证号码513025********2292,准驾车型C1。2021年01月12日16时30分,李锋醉酒后驾驶川S029**号轻型多用途货车,在渠县有庆镇桂坝村五组路段处实施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经法院审理判决,其行为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作出吊销李锋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作出吊销谭显树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作出吊销向成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作出吊销庞伟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8.廖保江,男,大竹县人,原驾驶证号码513029********0356,准驾车型C1。2022年06月18日05时许,廖保江醉酒后驾驶川SHU996小型轿车,在大竹县210国道1980KM+150M路段处实施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经法院审理判决,其行为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终生禁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2023年1至9月涉及道路交通严重违法犯罪的当事人,依法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据统计,1-9月共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01本。分布如下:
1、交通肇事72件;(其中终生禁驾8件)
2、醉酒后驾驶机车272件;
3、再次饮酒146件;
4、饮酒后驾驶营运车2件;
5、驾驶报废车9件。
酒驾违法 醉驾犯罪
酒后驾车 害人害己
切莫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来源:达州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