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10:47
9月27日,
政协达州市第五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名单。
政协达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邓一明、谭永明同志
不再担任政协达州市第五届
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3年9月27日政协达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政协达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邓一明、谭永明同志不再担任政协达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并提请政协达州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确认。
政协达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王成端等同志
不再担任政协达州市第五届
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3年9月27日政协达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政协达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王成端、邓一明、魏文杰、康定兵、邓向东、符宋、谭永明、李俊、吴良栋、柏丰、郭杰、杨仁明、李祖江、王晴、向德兴、曹国龙等16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达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政协达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张驰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3年9月27日政协达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政协达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
张驰萍、刘玲同志任政协达州市第五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兼);
杨和平、廖飞、刘明亮同志任政协达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兼);
罗暾、林鹏程、孙志刚同志任政协达州市第五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兼);
余学海、冯正东同志任政协达州市第五届委员会教育科技卫生体育委员会副主任(兼);
屈军、杨文平同志任政协达州市第五届委员会社会法制群团委员会副主任(兼);
李洪卫同志任政协达州市第五届委员会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兼);
吴继承同志任政协达州市第五届委员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兼)
免去:
邓一明同志政协达州市第五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张俊杰、谭永明同志政协达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康定兵、邓向东、符宋同志政协达州市第五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吴星辰同志政协达州市第五届委员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达州市通川区第十二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名单。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事任免名单
(2023年9月27日达州市通川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树涓的达州市通川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何 川为达州市通川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张程斯为达州市通川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闫 红的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
白 玉的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青松的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王 通为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郑 曼为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来源:达州日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