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07 09:52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闫军 通讯员 唐坤 王滔)近日,通川区人民法院召开创建2023年度省级“枫桥式人民法庭”评议座谈会。
座谈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宋健传达2023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并详细解释测评体系的评分标准。党组成员、副院长寇菊通报创建工作情况。
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群众代表对法院创建工作表示肯定,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还分别对复兴法庭、北外法庭、罗江法庭、蒲家法庭、安云法庭进行评议。
“要把创建工作作为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司法能力的契机。”宋健表示,下一步,将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诉源治理和服务保障产业发展等方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更专业、更规范、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回应社会需求,促进“和美乡村”建设,护航通川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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