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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建立紧急避险转移群众生活补助制度

避险转移群众每人每天可获补助25元

发布时间:2023-06-20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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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庞岚月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梦真) 灾害性天气事件具有不可抗力性、复杂性、突发性和极端性的特点。面对灾害性天气,紧急避险转移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有效的措施之一。5月底,我市迎来今年入汛以来最强降雨,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全市累计紧急避险转移4万余名群众,实现人员“零”伤亡,全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我市对避险转移群众发放25元/人/天的生活补助,这是我市建立紧急避险转移群众生活补助制度的首次实践,也是达州市在全省率先以规范性文件形式的制度明确。

近期,我市探索实施《灾害性天气受威胁群众紧急避险转移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紧急避险转移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具体做法包括:在全省率先以规范性文件形式明确各地各部门的主体、直接、监管等责任,以及“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干部包户”的包保责任,并配套奖惩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建立紧急避险转移受威胁群众信息台账,逐点编制紧急避险转移预案,提前规划设置预警信号、转移路线、紧急避险点等,确保避险转移有力、有序、高效。提前8至10小时发布暴雨预警信息,重点抽查山洪地灾点、水电站、沿河低洼场镇等重点部位防汛应对情况,逐村逐户完善预警撤离措施,特殊群众“一对一”避险结对帮扶,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在此制度中,我市探索实施了两项补助制度,一是紧急避险转移群众按照25元/人/天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这一生活补助制度也是全省首创以规范性文件形式确立的相关制度。二是全省首创灾害信息员通讯补贴机制,明确灾害信息员每人每月将获得30元的通讯补助。

据了解,今年以来,达川区率先探索试点紧急避险转移补助制度,当地财政结合各乡镇各类灾害风险点位分布情况,向各乡镇(街道)分别预拨5—15万元不等的防汛救灾资金130万元,落实了紧急避险转移的保障资金。下一步,我市还将制定紧急避险转移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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